中理通法务的优势:
1、十八年的代理经历
2、二十八万客户的信任
3、两万五千件案件的实操经验
4、中理通法务智库的数据保障
- 【1】专业分析,由专业顾问与律师为您分析案情,并提出异议答辩方案。
- 【2】撰写材料,用户同意异议答辩方案后,由专业商标律师为您撰写案件,组织证据材料。
- 【3】递交申请,申请材料齐全后,当日提交申请。
- 【4】进度跟踪,顾问会对申请进度进行监控,每一步状态变化都会主动向客户反馈。
- 【5】商标局对异议案件进行审理,最短12个月,最长18个月内作出审理决定。
- 异议答辩的时间周期:
- 1、申请提交后,6个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;
- 2、申请之日起12-18个月内审理完成,下发无效宣告审理决定;
- 3、异议成功后对方如不提交不予注册复审,被商标申请无效;
异议申请需要的申请文件:
1、商标异议申请书、委托书
2、异议申请人资质证明文件:
公司为申请人的:营业执照复印件
自然人为申请人的:身份证复印件
3、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信息
4、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。
异议申请注意事项:
1、申请人需在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3个月的异议期内提出,异议期自被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之日起算,至注册公告前1日止。异议期限最后1日为法定假日的,可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。
2、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,经过形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下发受理通知书。
3、异议申请申请人提出的异议理由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,如在异议申请提出时不能提供证据需要后续补充证据鹅,应当在复审申请书中声明并在申请后3个月内提交证据。
4、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对侵犯在先权利的,需提供证明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。
5、异议人对商标局准予注册的决定不服的,在向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申请。被异议人对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决定部分的,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,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不予注册复审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