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理通法务的优势:
1、十八年的代理经历
2、二十八万客户的信任
3、两万五千件案件的实操经验
4、中理通法务智库的数据保障
- 【1】专业分析,由专业顾问与律师为您分析案情,并提出异议答辩方案。
- 【2】撰写材料,用户同意异议答辩方案后,由专业商标律师为您撰写案件,组织证据材料。
- 【3】递交申请,申请材料齐全后,当日提交申请。
- 【4】进度跟踪,顾问会对申请进度进行监控,每一步状态变化都会主动向客户反馈。
- 【5】商标局对异议案件进行审理,最短12个月,最长18个月内作出审理决定。
- 异议答辩的时间周期:
- 1、申请提交后,6个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;
- 2、申请之日起12-18个月内审理完成,下发无效宣告审理决定;
- 3、异议成功后对方如不提交不予注册复审,被商标申请无效;
无效宣告申请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:
无效宣告申请书、委托书
无效宣告申请人资质证明文件:
公司为申请人的:营业执照复印件
自然人为申请人的:身份证复印件
系争商标注册信息
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。
无效宣告注意事项:
违反商标法法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禁止性规定的,任何人均可以提出无效宣告申请,并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。
侵犯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在先权利的注册商标,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需在商标注册5年内提出无效宣告。
注册商标的注册是存在恶意的,是侵犯驰名商标所有人的,无效宣告的提起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。
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复审申请后,经过形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下发受理通知书。
无效宣告申请人提出的理由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,如在提出日不能提供证据需要后续补充证据的,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在申请后3个月内提交证据。
驳回复审审查周期9-12个月
如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,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,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